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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舊版建筑勞務資質證書
繼續有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規定,暫不更換勞務分包(腳手架作業分包和模板作業分包除外)企業資質證書。在出臺新的建筑勞務資質管理政策之前,舊版勞務分包(腳手架作業分包和模板作業分包除外)企業資質證書繼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