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遺憾,因您的瀏覽器版本過低導致無法獲得最佳瀏覽體驗,推薦下載安裝谷歌瀏覽器!
關于報送2017年度建設工程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徐建職稱〔 2017〕 6 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人社局2017年度職稱工作整體部署,今年徐州市建設專業中級資格評審委員會會議擬于2017年9月召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2016年底前在我市從事建設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江蘇省建設工程工程師、建筑師、城市規劃師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10〕9號)要求的專業學歷、技術資歷和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能力、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條件的人員,均可按規定程序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二、申報條件
(一)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二)學歷、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2、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業績顯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市(廳)級科技進步(及相應獎項,下同)二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省優秀設計(及相應獎項,下同)三等獎1項以上,或市(廳)級優秀設計一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省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或市優質工程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取得中專學歷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并獲得市(廳)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相應獎項)2項以上或縣級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具備學歷的專業與申報任職資格評審專業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參加所申報學科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本科段學歷教育(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2門主干課程的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參加自學考試的提供自學考試單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非自學考試的提供入學通知書、交費發票、教學點出具的已通過課程的成績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
按照省有關規定,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申報時可不提交相應材料。
(四)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繼續教育等情況均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五)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一律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如發現有違規行為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三、報送材料內容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填寫內容一律不得打印)。
(二)“申報建設工程系列專業中級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用A3紙打印)一式5份。
(三)“申報建設工程系列專業中級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用A3紙打印)一式2份。
(四)任現職以來的工作總結。
(五)反映主要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學術報告、成果證件、證明及輔助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專利證書、任命文件、協議合同、竣工驗收單、圖紙以及公開發表的論文、成果鑒定證書等)。對科研立項課題,應提交立項申請表、階段性進行情況報告書(含主管部門組織的3位以上同行專家的審查和鑒定意見)。
(六)專業技術論文或專(編、譯)著原件及復印件。
(七)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實行學歷網上驗證,國(境)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
(八)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要求:每年接受繼續教育學時不少于72學時,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其中繼續教育公共科目由市人社部門組織,在“徐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完成并打印,專業科目以建設系統繼續教育基地組織的業務培訓為主,相關培訓可咨詢市建筑業協會咨詢服務中心。地址:中山南路48號4樓401室,聯系電話:83908188。
(九)為方便專業技術人員聘書的領取,專業技術人員本人或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工作人員持本單位介紹信(注明需領取專業技術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現專業技術資格等級及取得時間),到市建筑業協會咨詢服務中心領取。地址:中山南路48號4樓401室,聯系電話:83908188。
四、報送材料要求
(一)上述報送的材料除1、2、3項外,其他材料一律按照目錄順序裝訂成冊。各單位在審查材料和證件時,必須嚴格審查原件,原件與復印件必須一致,對提供的復印件應當由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審核人所在單位公章。
(二)有關材料的具體要求:報送的材料除個人在工作總結中詳細闡述外,還必須有充分的證據(單位證明、文稿以及有關旁證等)。
1、業績部分。用于證實申報者個人所承擔項目(課題、工作)的規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須附佐證材料,主要有:單位證明、任職文件、協議合同、驗收證明,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監理實施細則、設計圖紙(一般只需附圖簽,表明項目名稱、規模、日期以及申報者在該項目中的作用、地位等)、項目(課題)階段性報告、鑒定報告等材料;獲獎證明(獲獎文件、獎勵證書等或取得效益的證明(如節省材料、獲得經濟效益、縮短工期等);有關提出合理化建議、采取某些措施,從而確保了質量(施工質量、檢測質量等)的證明等。
2、論著、譯著、雜志。合著的著作、譯著以及季刊雜志只須附封面、目錄、前言、有關編審人員的說明、出版刊號,以及申報人參與編寫章節的全文、申報人撰寫的文章全文等復印件,復印件應由單位蓋章。雜志應附原件。申報人員須提供論文電子版,市職稱辦統一對論文等進行查重鑒定。實行論文檢索查詢制度。凡要求在公開刊物發表的論文,需提供該論文的期刊查詢及論文檢索情況,通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進行期刊信息查詢并打印查詢頁面,提供“中國知網”、“中國期刊網”等論文發表證明,或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等主流數據庫進行本人論文信息的檢索并打印檢索頁面。
(三)個人申報材料須經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或代為管理部門核實并加蓋公章。申報、核實過程中,要做到申報名單公開,業績成果公開,考核結果公開,在本單位公示,接受群眾監督。申報人、申報單位須同時填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隨申報人材料一同上報。
(四)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評審材料的審查工作。學歷、資歷要符合要求;材料書寫要清晰、工整;申報手續要完備齊全;材料裝訂要規范。務請各單位嚴格審查把關,凡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為便于評審和材料報送,方便申報人員對相關業績材料分冊裝訂,報送材料中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和資料袋統一格式,請各單位或個人根據需要自行前往市建筑業協會咨詢服務中心咨詢。地址:中山南路48號4樓401室,聯系電話:83908188。其他表格材料可從附件中下載。
(五)工作總結要全面、客觀的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為五部分:個人簡歷;參加過何種再教育(培訓、進修、學習)及目前的學識水平;主要工作業績及獎勵情況;論文、論著、譯著等作品情況;符合《資格條件(試行)》中的具體條款的說明。
(六)已經離、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現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須提供用人單位聘用合同。
(七)“評審申報表”封面上“申報評審專業(學科)”欄(與一覽表、簡介表上“專業類別”一致)要力求填寫準確,報送材料內容要與申報評審專業(學科)一致。
(八)申報人員在報送材料時,需交一寸免冠(近期未使用過)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單位、姓名、性別。
(九)學歷資歷、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等材料報送日期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五、申報時間、地點及收費標準
請各有關單位務必于2017年6月19日至6月28日(工作時間內)將申報人員的畢業證、初級職稱證、繼續教育證、聘書原件及照片、書面申報材料、論文電子稿一并送到市城鄉建設局職稱辦進行初審。請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材料,逾期不候。
地址:徐州市新城區鏡泊西路建設大廈一樓156室
咨詢電話:66998557
咨詢郵箱:3450240075@qq.com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文件精神,收取評審費200元,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100元,共300元,請各單位或個人在報送評審材料時將評審費和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一并上交。
六、其他
(一)上年度申報評審未獲通過者,其工作業績、業務水平沒有明顯改善的,原則上今年不得重復申報。
(二)對偽造學歷、資歷,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將予以通報并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延遲4 年申報處理,相關行為將作為失信行為予以記錄和懲戒。
(三)申報人須為所在單位在崗人員,將對其社保信息進行抽查。推薦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包庇、縱容弄虛作假行為或為申報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給予通報批評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徐州市建設工程系列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5月26日
附件資料請到徐州市城鄉建設局網站http://js.xz.gov.cn自行下載!